湖工大校园社区

标题: 梦者行歌 进来!!! [打印本页]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3:21
标题: 梦者行歌 进来!!!
我发的那个点的是烟,抽的是寂寞 那个帖子 当时我有问过你怎么写原创或是转贴,我有告诉过你我从朋友的qq空间转过来的!你自己 自作主张 添了原创! 请你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删除的事件!··!!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3:36
你不要告诉 我你忘了这件事哦!!
作者: 男犬妈妈    时间: 2005-11-28 03:40
又有斑竹被投诉了,来看戏的.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3:40
我没有自做主张帮你加原创. 版规很明确的写着,要每个帖子在前面标明是否是原创或者转帖,这是前面斑竹定的规矩,以便于对原创加分,鼓励大家.首先你没有标明是原创还是转帖 出于对你的信赖,没有去验证这些文字是不是你己出.然后我PM过你是不是原创,你说从朋友的空间上转过来的,于是我出于对你朋友的尊重和信任,给题目加了原创. 之所以最后删你帖,原因有三:1,这帖子以前发过在论坛上.2,我不知道网上搜索出来的这些是不是都是出自你朋友3,这帖没什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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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3:42
我没有自做主张帮你加原创. 出于对你的信赖,没有去验证这些文字是不是你己出.然后我PM过你是不是原创,你说从朋友的空间上转过来的,于是我出于对你朋友的尊重和信任,给题目加了原创. 楼上的话 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作者: 男犬妈妈    时间: 2005-11-28 03:44
似乎这个斑竹想泡你哦!估计后来看泡不到你了,又...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3:46
:1,这帖子以前发过在论坛上. 名字是一样的 但内容呢?好像不一样吧! 2,我不知道网上搜索出来的这些是不是都是出自你朋友 我可以把我朋友的空间发到上面,大家可以去看!但是不要忘了多踩踩哦!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3:49
http://q-zone.qq.com/client/?uin ... gn%3D2%26effect%3D0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3:51
以前没在论坛上发过 那个baidu 里搜索到的时间是 11月20号的`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05-11-28 03:52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3:51: 以前没在论坛上发过 那个baidu 里搜索到的时间是 11月20号的`
我也搜索了下 搜索到的帖子就是楼主所发的帖!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3:52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3:42: 我没有自做主张帮你加原创. 出于对你的信赖,没有去验证这些文字是不是你己出.然后我PM过你是不是原创,你说从朋友的空间上转过来的,于是我出于对你朋友的尊重和信任,给题目加了原创. 楼上的话 不是有点 ...
不矛盾.我说的出于对你的信任不验证是指不去网上搜索而直接PM你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3:53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3:51: 以前没在论坛上发过 那个baidu 里搜索到的时间是 11月20号的`
影子 看附件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3:54
对于搜索出很多结果的情况。去一一去求证吧。去那些论坛看看,验证一下吧。给楼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05-11-28 03:54
Originally posted by 梦者行歌 at 2005/11/28 03:53: 影子 看附件
我点了好多次,确实是楼主那个贴,确实是第一次在论坛出现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3:55
附件上的就是11月20号更新的。应该是楼主的帖。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05-11-28 03:56
详细点击 http://www.baidu.com/s?lm=0&si=& ... C4%CC%DB&pn=10&cl=3 最上面那个就是搜索到的!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01
Originally posted by 梦者行歌 at 2005-11-28 03:52: 不矛盾.我说的出于对你的信任不验证是指不去网上搜索而直接PM你
那只能说你失职,不关我什么事,而我也给你说过是从朋友那里移过来的,但你什么都没说!只是一味地在上面写2个字而已~~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03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3:54: 对于搜索出很多结果的情况。去一一去求证吧。去那些论坛看看,验证一下吧。给楼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不想去看~未必我在朋友空间上看到的东西,发到论坛上还要一一去考证??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05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03 AM: 我不想去看~未必我在朋友空间上看到的东西,发到论坛上还要一一去考证??
并不是对你说的。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05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3:51: 以前没在论坛上发过 那个baidu 里搜索到的时间是 11月20号的` [个人日记] 11月19日 03:43 | | 而我朋友发的时候却在11.19号`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07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4:05: 并不是对你说的。
不是对我说的?那是??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15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07 AM: 不是对我说的?那是??
跟斑竹说的。没跟你说。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的。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17
那他这么半天不说话?是胆怯?还是说不出来??或是??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19
你少说点。自然会有个结果。一次失误而已,新斑竹,如果有失误,还请大家多谅解。 下次文学区发帖请先参看版规。按格式来。 [ Last edited by 影子 on 2005-11-28 at 04:22 ]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21
不好意思哦! 我可老实遵守版归捏。。不知我做错哪点?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23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21 AM: 不好意思哦! 我可老实遵守版归捏。。不知我做错哪点?
2。此版发帖格式为下: [原创]XXXXXXXX或者是[转帖]XXXXXXX,前面一律带括号加以说明。否则,作锁定或沉底处理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24
是哦!当时我发之前,有请教过哦! 是你们的另外一个敬业的好斑竹给我写的[原创]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27
他不帮你写,我就要直接删帖锁帖了。 在原创最好是发自己的帖子。不提倡转载。 如果不注明很容易误会的。 这事等坛主和斑竹来看怎么处理吧。我飘过,说一点,都少说2句。把事情解决就完了,都不要语言里带刺。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05-11-28 04:28
当事人和楼主解释清楚吧! 我们都是飘过的! 影子,我去劲舞了,那个25级任务还冒过!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31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4:27: 他不帮你写,我就要直接删帖锁帖了。 在原创最好是发自己的帖子。不提倡转载。 如果不注明很容易误会的。 这事等坛主和斑竹来看怎么处理吧。我飘过,说一点,都少说2句。把事情解决就完了,都不要语言里带 ...
是哦,他不帮我写,我自己就会写转自朋友qq空间了! 我飘过,说一点,都少说2句。把事情解决就完了,都不要语言里带 ... [/quote] 在我眼里,你这句话,似乎有带刺的成分捏~~~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4:31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执迷不悔 at 2005-11-28 03:56: 详细点击 http://www.baidu.com/s?lm=0&si=& ... %B2%BB%D4%D9%C ... 以下是楼主的原文:点起烟的刹那,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再期盼别人的关心或者心疼。其实没什么。不是吗?只是,爱上了有烟陪伴的感觉,让自己解脱,让自己轻松,让自己飞翔,让自己发泄,让自己,找到陷入快乐的方式。不错,如果他不能,至少,烟能。烟给我颓废的感觉.心烦的时候,无聊的时候,总希望所有不快,都随烟飘散。但似乎一切都是徒劳,在里面我只能找到些许,颓废与放纵。找不到爱的人,颓废的确是一种美,而且是我很喜欢的那种,不过我常常努力让自己不那么颓废。我喜欢抽烟来平静自己的心情,喜和忧的时候;我喜欢在抽烟的时候思索问题,那时我会最清醒;我喜欢在抽烟的时候思索问题,那时我会最清醒;我喜欢抽烟度过寂寞的时间,仿佛能从黑暗中走出。烟已成为我的唯一知己,只有我会抛弃它,它绝不会抛弃我。 惯看着烟一圈一圈地燃烧,有种被释放的感觉。可当我想延续这种感觉的时候,烟却越来越短,和爱情一样,当我想更靠近的时候却发现爱情已经被时间沉淀了。有时只是喜欢烟,而不是抽,喜欢那种把东西吐出的感觉,如同解下身上所有的包袱,放出心中所有不快。喜欢在夜里不停地抽,一支接一支,生命永无休止,那点点火光,照亮黑夜,照亮我的心田。让短暂的晕眩变成永恒!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研下两者的区别 再提醒注意下发帖时间. 最后,我记得阿香在一个帖子说过我重申我信任每一个斑竹,并把尺度交给他们,任何人觉得斑竹的尺度有问题,都可以给以建议,我想他会接受的,一味的指责甚至攻击我想对谁没好处。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34
最后,我记得阿香在一个帖子说过我重申我信任每一个斑竹,并把尺度交给他们,任何人觉得斑竹的尺度有问题,都可以给以建议,我想他会接受的,一味的指责甚至攻击我想对谁没好处。[/cplor] 这是威胁?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35
你就象一个买狗皮膏药的江湖郎中 既然你详情点击 我倒觉得你更像1个狗贩子~~
作者: 开到菲靡NO.1    时间: 2005-11-28 04:40
楼主也不要发太大的火了... 这事可以和平解决. 大家互相说清楚就可以了. 不要把事复杂化...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41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31 AM: 是哦,他不帮我写,我自己就会写转自朋友qq空间了! 我飘过,说一点,都少说2句。把事情解决就完了,都不要语言里带 ... 在我眼里,你这句话,似乎有带刺的 ...
你写了么?没做的事那就是没有,不要去狡辩什么。你话里带没带刺大家都看着。我不想参合这事情。 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想闹事的该干嘛干嘛。不想闹事的就都平和一点。在这个版,斑竹和水友都一样,有事说事。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4:43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35: 你就象一个买狗皮膏药的江湖郎中 既然你详情点击 我倒觉得你更像1个狗贩子~~
多说无益 再说下我删帖的理由:1.这不是你或者你朋友写的帖.2.这帖不适合发在文学区.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43
Originally posted by 梦者行歌 at 2005-11-28 04:31 AM: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研下两者的区别 再提醒注意下发帖时间.
在这里,有事说事,直接说明就完了。不要引起不必要的口水战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05-11-28 04:44
标题: 梦者行歌自己来看
不是原创的帖子,还加三级精华 太让我们湖工的论坛丢脸了.....
你肯定记得这是谁写的
你就象一个买狗皮膏药的江湖郎中
这个是你刚刚写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执迷不悔 at 2005-11-28 03:56: 详细点击 [url]http://www.baidu.com/s?lm=0&si=&rn=10&ie=gb2312&ct=0&wd=%B5%E3%C6%F0%D1%CC%B5%C4%C9%B2%C4%C7%2C%CE%D2%C7%E5%B3%FE%B5%D8%D6%AA%B5%C0%2C%D7%D4%BC%BA%B2%BB%D4%D9%C ...
再看看我的言语! 然后大家都再来看看阿香的这段话:
我重申我信任每一个斑竹,并把尺度交给他们,任何人觉得斑竹的尺度有问题,都可以给以建议,我想他会接受的,一味的指责甚至攻击我想对谁没好处。
到底谁在攻击谁,群众的眼睛是很亮的! 你自己说说看,我被人投诉的时候! 你说我丢湖工论坛的脸 你被人投诉的时候,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 和影子一起指出出处! 你却还说我是卖狗皮膏药的! 你自己考虑一下你的言语,再看看我的言行!
[ Last edited by 执迷不悔 on 2005-11-28 at 04:45 ]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45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4:41: 你写了么?没做的事那就是没有,不要去狡辩什么。你话里带没带刺大家都看着。我不想参合这事情。 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想闹事的该干嘛干嘛。不想闹事的就都平和一点。在这个版,斑竹和水友都一样,有事说事。
首先我说明了1点,他如果不帮写,我才会写。对不对??? 说我说话带刺,请你看1下自己的语言是否有过激呢?不要光指责别人。 什么叫做像闹事的该干吗干吗????我只是想了解我的疑问?有错吗??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49
Originally posted by 梦者行歌 at 2005-11-28 04:43: 多说无益 再说下我删帖的理由:1.这不是你或者你朋友写的帖.2.这帖不适合发在文学区.
我也从没说过这是我写或是我朋友写的贴,OK? 我也没有你那么尽职尽责去查1个文章的出处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4:49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45: 首先我说明了1点,他如果不帮写,我才会写。对不对??? 说我说话带刺,请你看1下自己的语言是否有过激呢?不要光指责别人。 什么叫做像闹事的该干吗干吗????我只是想了解我的 ...
我想我写了以后,你还是可以改的吧 何必我写了原创以后,你竟不觉得良心上有稍许的不安去改回来呢?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50
对不起,还没学会改哦!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51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45 AM: 首先我说明了1点,他如果不帮写,我才会写。对不对??? 说我说话带刺,请你看1下自己的语言是否有过激呢?不要光指责别人。 什么叫做像闹事的该干吗干吗????我只是想了解我的 ...
没必要多说,在标题上注明是发帖前就应该写好的。只能说我这几天有事没来,如果我看到这样的帖就直接锁或者删了。 我的语气一直很平和并没有说什么。我只是要解决问题。我和他都是文学区的斑竹。我要护短的话,你觉得你现在还能心平气和的和我说话么? 没必要在这浪费时间。都把自己理由说出来就完了。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4:51
那请 非常负责的梦者行歌斑竹 教1下新人呢?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4:53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4:51 AM: 那请 非常负责的梦者行歌斑竹 教1下新人呢?
自己有不懂的看论坛帮助。 在次提醒一下,别话里带刺,你是这样,其他人也一样。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5:00
为什么他帮我修改成了原创?而后又删除了,而且好象没有通知我! 这是不是说明他在小明发现出处后,根本没按版规办,不想承认自己加的原创有错,恼羞成怒,直接把这个帖子丢进回收站!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5:04
不要进行不必要的猜测。言语之争无益。 如果这个帖不是你朋友写的,那么删的就是对的。并不存在什么怒。 你们来证明这个帖子的原作者是谁吧。谁拿出证据谁就是对的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5:08
作者,出处,这些不需要追究,反正作者不是我,我也没强调是原创 是他帮加的“原创” 我想知道他为什么在写了“原创”以后还直接丢回收站,而且是在小明贴出出处以后! 那可是他加的“原创”! 而且他移到回收站以后根本就没有PM我!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5:13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5:08 AM: 作者,出处,这些不需要追究,反正作者不是我,我也没强调是原创 是他帮加的“原创” 我想知道他为什么在写了“原创”以后还直接丢回收站,而且是在小明贴出出处以后! 那可是他加的“原创”! 而且他移到回收 ...
没什么疑问的 没写明出处的文章。就是不按版规办事。斑竹有权利进行编辑,甚至是删除。 斑竹的做法并没错,原因可以不做说明。因为你违反版规在先。 解释权只对于符合版规的帖子有效。
作者: laihwan1110    时间: 2005-11-28 05:16
标题: 这么久了得出结论了没有?到底为什么删帖子,这个帖子的确是她的!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5:17
那好吧,他有权利任意编辑,随意修改!随便移动! 但是难道我都不能知道我那个帖子丢进回手站了吗? 那这个是什么? 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60177&fpage=1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5:18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5:08: 作者,出处,这些不需要追究,反正作者不是我,我也没强调是原创 是他帮加的“原创” 我想知道他为什么在写了“原创”以后还直接丢回收站,而且是在小明贴出出处以后! 那可是他加的“原创”! 而且他移到回收 ...
首先我写原创,不能排除你对我的有诱导的因素,因为你说那是你朋友空间上转的.既然这样,那好吧.即使不是你写的,你朋友写的,加原创也算是对你朋友文字的一种尊重吧.可惜很无奈的是,小明一帖惊醒梦中人啊. 象你所说的恼羞成怒,马上放进回收.我不会做那么欲盖弥彰的事情. 之所以放回收,一.恰好当时我在线,二也是关键的,这根本不是你朋友的帖.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5:19
不过斑竹在这里的确没做好。等斑竹的答复吧。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5:21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3:21: 我发的那个点的是烟,抽的是寂寞 那个帖子 当时我有问过你怎么写原创或是转贴,我有告诉过你我从朋友的qq空间转过来的!你自己 自作主张 添了原创! 请你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删除的事件!··!!
哦?我不是来找个合理的解释删除事件吗??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5:25
现在很明确了 帖子删除,没错 斑竹在操作上有失误。
作者: ︷.尐寳寳    时间: 2005-11-28 05:26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5:19: 不过斑竹在这里的确没做好。等斑竹的答复吧。
我来确实不是这个原因,那是因为我没读版规! 现在基本都明白了 而且我来的时候也没说找你! 现在我知道了版规!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不能知道自己的帖子去哪了 难道他没有读这条版规: 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60177&fpage=1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5:29
Originally posted by 影子 at 2005-11-28 05:25 AM: 现在很明确了 帖子删除,没错 斑竹在操作上有失误。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5-11-28 05:30
Originally posted by ︷.尐寳寳 at 2005-11-28 05:26: 我来确实不是这个原因,那是因为我没读版规! 现在基本都明白了 而且我来的时候也没说找你! 现在我知道了版规!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不能知道自己的帖子去哪了 难道他没有读这条版规: ...
我想我读了,也对你做了. 而且在前面的帖里也我也陈述了后来删帖的原由了. [ Last edited by 梦者行歌 on 2005-11-28 at 05:34 ]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05:37
此类的删帖要PM作者
作者: 月儿    时间: 2005-11-28 10:45
无聊的人进行无聊的操作 PS:不是说楼主。 一向B4品行不好的人做斑竹。
作者: 阿香哥    时间: 2005-11-28 11:22
梦者行哥删除那个帖子本身没任何问题,请LZ参见这个帖子第四条 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 ... 2&page=1#pid1158842 如果你的帖子不是原创却不说明是转帖,那么违反版规是无疑的。 其次斑竹的责任和义务,参见 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66436&fpage=1 其中整理版面是斑竹的责任,删除违规帖是其中之一,并没有对这种帖子的发布者通知的要求。 之所以我们没有做这种要求,是因为这里的斑竹都是学生,平时都有课业,论坛上的事情也不少,所以不可能做到这么细,这点请你谅解。我只能说如果斑竹每件事都PM你了,那么他是个很到位的斑竹,如果他没PM你,我们也不能过分苛责。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5-11-28 17:27
这个热闹不太好看。。。。闪
作者: ?    时间: 2005-11-28 18:14
感觉斑竹(多数)做错了事都不是在找自己的原因!是在拼命的找别人的原因?试问哪个人没错呢?犯了错就要勇于承认并进行改正! 不要做无畏的狡辩,是谁的问题大家都看地清楚,说太多只会让大家造成不好的影响, 官官相护是什么后果??? 国将不国,家将不家!
作者: 影子    时间: 2005-11-28 18:46
对斑竹不满可以投诉。 嗯
作者: 绝世名伶    时间: 2005-11-29 01:23
63楼的ID好个性,我喜欢,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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