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校园社区

标题: 〖出售专区〗版规,发帖之前必看!不按规定必先锁帖! [打印本页]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5 05:12
标题: 〖出售专区〗版规,发帖之前必看!不按规定必先锁帖!
本帖最后由 hippo 于 2009-11-28 22: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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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售物品请留下该物品详细信息,严禁发布不对商品做任何描述的出售帖。

出售帖内至少应该包含该物品品牌,型号或规格,对商品的描述(如成色、质量等),以及出售价格、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这些内容,先锁帖,按规定修改完毕后请发短信息给版主解锁.
   
现提供一个标准格式,并不是要求大家都按照这格式写,只是想告诉大家,对物品的描述最好包含以下内容
   
【名称及型号】:
【物品描述或相关链接】:
【使用时间及成色】:
【有无维修史】:
【有无保修卡和发票】:
【欲买(卖)的价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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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关于电脑的出售,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本校同学出售电脑,必须注明寝室号,不住在学校的,也要留下大概的位置。(譬如板桥,武南等)

2。非本校人员出售电脑,请在题目中标明“非本校”字样,并留下所在的位置

3。所有电脑出售帖都必须要写清配置标明价格

4。所有电脑出售者都必须在帖子中留下自己的直接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小灵通均可),不管什么理由,都绝对不允许只留下一个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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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连续发帖(24小时内超过3个新帖),多项物品请发在一个帖子里,不允许多次发布一个内容相同或雷同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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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搭车出售行为。所谓搭车出售,即在别人的帖子下回帖出售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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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顶帖,为了提高广大会员的浏览效率,同一个人(及相同IP段)纯粹为了顶帖发表的跟贴每3小时允许一次,违规即锁(锁后24小时内不允许开新帖)  。严禁挖尸顶老帖,半个月及以上没有回复的帖子禁止任何人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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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禁对出售物品的价格进行恶意评论。

如对出售商品没有购买意向的,请勿进行恶意评论,如对出售物品价格有异议的或者进行砍价,应有理有据,类似“你收购才x元?我xxxx也不会卖给你”、“xx太贵了,白送还差不多”之类的言论将会被酌情删除,买卖讲究诚信,漫天要价和恶意还价都是非常幼稚的行为,作为买卖双方,如果不清楚价格情况,可以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进行了解,发贴或者PM你认为比较在行的会员也是个好办法,切勿出语刻薄,令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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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相互漫骂。对于粗口的尺度,类似SB、白痴这类的就算违规,拿出事实争论可以,但是不能没有风度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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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禁在本版发布任何商业性质或者盈利性质的广告,商家请到论坛管理区申请认证商人。

   申请认证商人地址:http://www1.myhugong.com/newbbs/ ... 873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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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禁刊发包含国家明文规定违禁品的交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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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反版规的帖子,直接删除并进行提醒,多次发布违规帖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扣分、禁言、封ID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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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版规暂定为以上几点  并会随时有所更新  

处罚措施是一种管理的手段  而不是管理的目标  大家都是大学生了  素质应该都是比较高的  所以希望大家能和谐相处  共同建造我们的精神家园


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个更公平透明的二手市场 尽量减少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保护大家的利益!

[ 本帖最后由 色 于 2008-8-4 01:27 编辑 ]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5 22:34
昨天刚制定的版规  大家请注意看看!
作者: 蓝翱之鹰    时间: 2006-5-25 22:37
标题:

作者: 野樱草    时间: 2006-5-25 22:42
新版规出台,请大家认真阅读并执行,如有违反可别怪我们不客气哦
作者: 无视一切    时间: 2006-5-25 22:44
看了!2手版是应该规范一下了!
建议斑竹将该贴置顶

[ 本帖最后由 无视一切 于 2006-5-25 22:46 编辑 ]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5 22:49
原帖由 无视一切 于 2006-5-25 22:44 发表
看了!2手版是应该规范一下了!
建议斑竹将该贴置顶



先这样放几填   然后再置顶    谢谢你的建议!
作者: 小雨潇潇雨歇    时间: 2006-5-25 22:58
o ,好长啊,好多条归啊,

新官上任三把火哟~~~

寒!!
作者: °紛亂︴    时间: 2006-5-25 23:00
果然有处男的气质...
作者: 小雨潇潇雨歇    时间: 2006-5-25 23:01
处男是啥气质啊??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5 23:56
顶上去

让大家都能看到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6-5-25 23:58
路过来瞧瞧。。。。检查下你们的工作

恩  不错 继续努力
作者: boban    时间: 2006-5-26 00:04
好厉害哈...
小怕怕...
处男要是来个处女不手规矩怎么办...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6-5-26 01:57
来,我不定期的帮你顶起来吧。。。
作者: 塞外飞雪    时间: 2006-5-26 02:54
校园BBS上卖个东西有必要这么麻烦 吗?又不是像“影视帝国”那样有近百万注册用户的大型BBS,何必邯郸学步?

真要这样,你们还不如做个表单,让想买卖的人直接填个表单岂不是都省事

作者: 小小的我    时间: 2006-5-26 02:55
原帖由 塞外飞雪 于 2006-5-26 02:54 发表
真要这样,你们还不如做个表单,让想买卖的人直接填个表单岂不是都省事[/size ...


这个是很好的建议。。。
作者: Myself    时间: 2006-5-26 03:44
顶了 最讨厌那些完全没有描述商品细节和价格的不规矩的广告
作者: Myself    时间: 2006-5-26 03:46
原帖由 塞外飞雪 于 2006-5-26 02:54 发表
校园BBS上卖个东西有必要这么麻烦 吗?又不是像“影视帝国”那样有近百万注册用户的大型BBS,何必邯郸学步?

真要这样,你们还不如做个表单,让想买卖的人直接填个表单岂不是都省事[/size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你看到那种发帖子就一句话"毕业了 卖个XX 要的尽快联系"的广告 有什么感觉?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6 09:39
原帖由 塞外飞雪 于 2006-5-26 02:54 发表
校园BBS上卖个东西有必要这么麻烦 吗?又不是像“影视帝国”那样有近百万注册用户的大型BBS,何必邯郸学步?

真要这样,你们还不如做个表单,让想买卖的人直接填个表单岂不是都省事[/size ...





有一点点问题       何为“邯郸学步”?  制订了版规就算“学步”?
   

可能是你从不参与买卖物品的交易  这点我理解    毕竟置身事外   看问题往往是雾里看花    一叶障目     无知者无罪嘛


不过     阁下的金言我们会做为参考  
希望有更多高见能提给我们
谢谢



PS:你另外那篇无聊的回帖我已经删了   
警告一次:下次再出现跟本版无关的无聊回帖    一律先扣分    再删帖

作者: 野樱草    时间: 2006-5-26 10:01
卸任了卸任了

帮顶一下

对处男的管理能力还是很有信心滴~~~
作者: 天山阿达西    时间: 2006-5-26 10:16
支持处男~~~~`不愧是懂行的~~经验很丰富撒
作者: 塞外飞雪    时间: 2006-5-26 11:54
一个学校的发个帖当面交易又不是跨省市的交易,有什么问题啊?大不了你觉得是JS发的贴你可以删帖啊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6 14:33
原帖由 塞外飞雪 于 2006-5-26 11:54 发表
一个学校的发个帖当面交易又不是跨省市的交易,有什么问题啊?大不了你觉得是JS发的贴你可以删帖啊



这样跟你说吧
我现在可以马上卖你一台机器    滑盖的    仿三星D508     功能比三星D508还强     只卖800!三星D508的价格在2000左右
你可以拿去试机玩三天  甚至一个礼拜   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  
但过了三天   有任何问题我都不负责任!   怎么样?
作者: 无间中    时间: 2006-5-26 14:40
支持个
作者: 阿德sharp    时间: 2006-5-26 14:49
明白
作者: 野樱草    时间: 2006-5-26 15:33
原帖由 昨天还是处男 于 2006-5-26 14:33 发表



这样跟你说吧
我现在可以马上卖你一台机器    滑盖的    仿三星D508     功能比三星D508还强     只卖800!三星D508的价格在2000左右
你可以拿去试机玩三天  甚至一个礼拜   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  
但过了 ...


我相信你可以让这个机器过了试用期就立刻出问题:lol
作者: 野樱草    时间: 2006-5-26 15:39
我重申一下

这个新制定的版规,是为了尽可能多的保护同学们在二手交易中不受到利益上的侵害,我相信大部分同学对这些规定都应该是持支持态度的,如果有人觉得这样做很麻烦,或者说你不想按照版面规定来做,那你有权力去别的论坛发布消息,但是如果你想在这里发布,就按照规定来做,不然的话,处理措施不用我多说,自己去看吧。

作者: G-G-Stocks    时间: 2006-5-26 16:54
原帖由 °紛亂︴ 于 2006-5-25 23:00 发表
果然有处男的气质...


处男的气质都不知道呀,我荤 第一次,你说是不是该发一彪
作者: zhjialaiye    时间: 2006-5-26 22:06
发现说错话了,看来以后说话要小心了。我可不像惹人骂。

[ 本帖最后由 zhjialaiye 于 2006-5-26 22:21 编辑 ]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6 23:36
原帖由 野樱草 于 2006-5-26 15:39 发表
我重申一下

这个新制定的版规,是为了尽可能多的保护同学们在二手交易中不受到利益上的侵害,我相信大部分同学对这些规定都应该是持支持态度的,如果有人觉得这样做很麻烦,或者说你不想 ...



谢谢草草!:handshake



总之一句话:要在我的地盘混    就要按我的规矩来办事!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7 08:57
顶回去


让更多人看到
作者: °紛亂︴    时间: 2006-5-27 11:40
原帖由 昨天还是处男 于 2006-5-27 08:57 发表
顶回去


让更多人看到

貌似提升主题的功能你不怎么会用!...

{A5ECDE71-83D4-4DA8-B75B-05EF084CCE81}.JPG (5.31 KB, 下载次数: 118)

举例

举例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5-27 14:27
原帖由 °紛亂︴ 于 2006-5-27 11:40 发表

貌似提升主题的功能你不怎么会用!...



刚学会~:L

新官上任    业务不熟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6-5-27 14:37
嘿嘿 提升功能我也是问别人的

在主题页面右下角那个偏僻的小角落有管理选项。。。里面好多的
作者: jelly    时间: 2006-5-28 08:55
小生怕怕!呵呵,我是合法处男!合法会员!合法市民!
作者: zhuwen1st    时间: 2006-5-28 09:58
UP
作者: swing    时间: 2006-5-28 21:25
最好置顶啊
不然沉了就没得了
作者: 25027449    时间: 2006-5-29 11:09
不错
哈哈
作者: 草莓棒冰    时间: 2006-5-31 10:38
~~~~~~~~~~~~~~顶一下而已
作者: YOYO狼    时间: 2006-6-1 00:49
知道拉!~
      以后有时间就来这里做商人算拉!~~~~~``
          也不用去打工拉!~~~~~~~~~~~~~~~```
作者: ←秋意浓    时间: 2006-6-2 17:35
原帖由 boban 于 2006-5-26 00:04 发表
好厉害哈...
小怕怕...
处男要是来个处女不手规矩怎么办...

哎呀   这个问题就不好办了  哈哈   



PS:处男的这个版规很好   支持!
作者: yangmingdir    时间: 2006-6-2 17:54
小支持
作者: Waiting......    时间: 2006-6-4 10: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今天仍是处男    时间: 2006-6-5 09:28
UP
作者: 辈辈龙    时间: 2006-6-7 17:29
刚从华科回来见你在打篮球
帮你顶了吧
作者: 野樱草    时间: 2006-6-7 23:45
UP
作者: 可乐猪    时间: 2006-6-8 15:02

作者: 可乐猪    时间: 2006-6-8 15:04

作者: 今天仍是处男    时间: 2006-6-10 12:29
UP
作者: 咖啡    时间: 2006-6-11 14:56
LZ   推荐个手机  2手   500左右的
作者: hyboy628    时间: 2006-6-11 16:03
ding
作者: lilang123    时间: 2006-6-14 13:36
学习一下
作者: 雨一直下    时间: 2006-6-14 13:57
ding
作者: joyful-328    时间: 2006-6-14 20:26
标题: hehhe
ding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作者: wangjian7235    时间: 2006-8-24 10:11
标题: 回复上贴
没的说,就地正法!
大家都守规矩啊!
新斑竹动辄删贴、封号!

好怕怕哦!!!!!!
作者: 老电工    时间: 2006-8-24 12:42
小弟也帮忙顶哈
作者: 龙将    时间: 2006-9-4 12:25
好贴啊,我一定遵守的。
作者: asd3352597    时间: 2006-9-6 14:30
日哦,被QJ回帖
作者: NighTe    时间: 2006-9-10 23:47
我不同意 ``有些东西  比如小东西 电池 电线什么的`.那怎么说明!!!
作者: skylt    时间: 2006-9-20 01:26
顶下,不错啊~
作者: 流风    时间: 2006-9-21 15:12
哈哈,我觉得这样不好啊
作者: 阿悦    时间: 2006-9-22 18:17
好多条啊,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9-23 22: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野樱草    时间: 2006-9-23 22:22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9-23 22:19 发表
斑竹 我都按装你说的 写了 为什么我帖子没有了!
就是卖手机的那个?
你是不是是SB了?
感到气氛!


没写出售价格

另外注意你说话的口气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6-9-24 09:04
好的
。。。。。
作者: o幽灵游鱼    时间: 2006-9-24 20:18
真是辛苦```````斑竹`````````这么多条条```````````
作者: 723964936113    时间: 2006-10-26 21:03
标题: 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冤啊,你说是不是阿
作者: 723964936113    时间: 2006-10-27 12:47
标题: 好箭阿
我发了几遍都被删了
是不是就使那个卖电脑的弄的网站阿
作者: 丫头不乖oо    时间: 2006-11-7 01: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丫头不乖oо    时间: 2006-11-7 0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丫头不乖oо    时间: 2006-11-7 11: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nchiikj    时间: 2006-12-17 17:5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支持一下!
作者: xunchiikj    时间: 2006-12-31 18:08
看了 !
要征收呀!
作者: weiyi    时间: 2007-4-4 13: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anpei    时间: 2007-4-13 09:16
受不了湖工这个二手论坛了,这多规矩,卖个东西都这么麻烦,卖电脑这东西肯定是要面谈的撒,具体情况也要靠试机吗,我说得天花乱坠也要有人信撒,都这么大大人了,难道一点鉴别真假大能力都没有吗,难道写清楚了的就不是贩子,再说了贩子又怎么样了,东西都是靠大家淘出来
被删了几次帖子,发下牢骚,提点意见吧,我觉得二手论坛应该本着买卖双方都方便原则来搞,我也经常上隔壁学校的论坛,他们好多了,规矩少了,自然别人的人气就比我们的好。

[ 本帖最后由 tanpei 于 2007-4-13 09:27 编辑 ]
作者: mahuaihe    时间: 2007-4-15 11:50
【名称及型号】:
【物品描述或相关链接】:
【使用时间及成色】:
【有无维修史】:
【有无保修卡和发票】:
【欲买(卖)的价格】:
【联系方式】:


我发的帖都是按上面来的啊

怎么还被删了哦

我卖二手手机不行吗

http://blog.163.com/mh19860215@1 ... host=mh19860215@126
作者: 游龙    时间: 2007-4-21 09:09
版主出来主持公道啊
这个人恶意诋毁我卖的显示器!
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 ... p;extra=#pid1917815
作者: 我不shi美女    时间: 2007-5-2 11:53

作者: 15972201492    时间: 2007-6-1 14:04
是按说的那样的搞的么样总删我的贴呢?
作者: zsq1982    时间: 2007-6-22 16:46
好规矩!!!!!!
作者: ←秋意浓    时间: 2007-8-29 15:50
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个更公平透明的二手市场 尽量减少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保护大家的利益!


说得好 !  

坚决不能让那些贩子进来骗我们学生的钱  !
作者: wglg2004    时间: 2007-9-6 23:52
标题: 回复 #1 昨天还是处男 的帖子
其中有些好似不必要吧 ,还没有听说需要那样的
作者: 檀烟雪影    时间: 2007-12-23 14:29
标题: 回帖
本人双手赞成!
规章完备,交易诚信!这是买卖双方的共赢!
作者: 叶红飞    时间: 2008-4-14 19:54
好久没来了,定新版规了呵呵一定注意
作者: wni168    时间: 2008-10-20 00:01
标题: 求购!!煤气灶!!
求购!!煤气灶!!大的最好!!

电话13971437110
作者: jiujiuyi    时间: 2009-4-14 00:56
标题: 支持!
支持!!我觉得着很有必要
作者: feng2345    时间: 2009-11-22 23:23
看了     知了
作者: 僵尸    时间: 2010-3-7 19:42
顶顶顶
作者: yishiji    时间: 2010-4-26 09:28
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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