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校园社区

标题: 请斑竹屏蔽此贴。。还我清白。。 [打印本页]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1: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wspirit    时间: 2006-7-21 11:57
这什么跟什么啊 
作者: langsfan    时间: 2006-7-21 12:03
hehe 您们在说什么啊 未了不是人的东西而讨论不值得
作者: 无敌小纯情    时间: 2006-7-21 12:09
哎`` 我真的不好说你什么,第一天我联系你,第二天手机停机,我把电话给了狗狗主人,他找不到你,只好委托我找你,后来是不是狗狗主人直接找的你???我跟你打电话的时候说了狗狗别人用1000换没???我跟你说过拿拉不拉多换那只狗没??? 你第一天说要我第二天去拿狗,第二天又说我这样做不对,不应该把狗拿走!口气转变得那叫快啊!
作者: 无敌小纯情    时间: 2006-7-21 12:12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1:14 发表 希望 你们这写在看了贴的人 讲点良心! 饭可以乱吃。。 话不能乱说! 论坛上上下下 都有认识我的人 请注意点 要是觉得我这个人 做人有问题 可以当面说 怎么都喜欢 在背后说别人 你们的妈该不会把你的嘴 生到 ...
在这个论坛里面,我比你有人品,知道么,飞鸟回复的那个连接,你发的那个帖子,就已经让你人品约等于0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6-7-21 12:12
这件事,首先LZ你给的链接是无效滴 其次,要怎么解决应该是,小狗原来的主人,以及小纯情之间的事情,外人不明白内情,自然不好处理,明白?
作者: 无敌小纯情    时间: 2006-7-21 12:20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0:53 发表 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 ... %B4%BF%C7%E9&page=1 今天才让我看到这个贴! 我就是你们讨论的人。。 你们这些人 怎么能听他一个人 的片面之词 你还装你有爱心?? ...
我确实没有爱心,我的爱心让狗吃了,所以我对狗有爱心,狗狗走丢很可怜,主人很急,你既然第二天看到告示,为什么没主动联系狗狗主人呢?我住的地方离你住的地方很远,我根本就不想跑,我一直只是帮狗主人在找你,最后也是狗主人直接找的你吧.跟你打电话停机,发QQ信息不回,这算什么??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7-21 12:42
搞不清楚 不知道谁对谁错!
作者: tdyyxhp    时间: 2006-7-21 12:51
我顶~
作者: 国产货    时间: 2006-7-21 12:53
打一架算了..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6-7-21 13:20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14 发表 : MYHUGONG贴内广告虚位以待 -------------------------------------------------------------------------------- 这件事,首先LZ你给的链接是无效滴 其次,要怎么解决应该是,小狗原来的主人,以及小纯情 ...
管言论? 哼,在这里你跟我谈管言论 你懂不懂什么叫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你们自己私人间的事,完全可以私下解决,为什么要跟论坛扯上关系?谁对谁错你,小纯情,狗狗的主人应该当面摊开来讲清楚 如果你觉得锁了那个帖子叫作公平的话,那反过来对于小纯情来说,是不是锁了你的帖子叫做对他的公平?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6-7-21 13:22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14 发表 : MYHUGONG贴内广告虚位以待 -------------------------------------------------------------------------------- 这件事,首先LZ你给的链接是无效滴 其次,要怎么解决应该是,小狗原来的主人,以及小纯情 ...
现在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你在这里穷凶极恶的乱咬乱攀 奉劝一句,有矛盾,私下解决,不要在这里输了风度还丢人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6-7-21 13:25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14 发表 怪不得湖工论坛被关门.. 就是多了这些 素质底的 口臭王!
你觉得这里不好的话,大可不必待在这里 要不要我给你推荐几个去处? 湖工大在线,sunschina湖工版块,husky 庙小留不住大和尚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7-21 13:27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14 发表 既然外人不知道内情..为什么你作为斑竹 为什么不能管一下言论啊? 可以发表意见 为什么要骂娘骂老子啊? 怪不得湖工论坛被关门.. 就是多了这些 素质底的 口臭王!
你这才是典型的没素质 警告你一句 如果在论坛里继续发表言论的话 我会见一个删一个的!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昨天还是处男    时间: 2006-7-21 13:29
疯狗乱咬人的! 人见人嫌 真该一棒子打死!
作者: 带三个表    时间: 2006-7-21 13:29
楼主,,, 我是5楼的哟 你看看我的帖子哟 我觉得好丢脸哟 我是就事论事哟
作者: 耗子BABY    时间: 2006-7-21 13:29
我实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LZ 你给的链接无效阿````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 如果调查清楚后,你没有错 一定会换你公道的
作者: 蜡人    时间: 2006-7-21 13:30
楼主为什么不回应小纯情在那个帖子里的回复呢?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6-7-21 13:34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28 发表 呵呵 我乱咬? 你做为斑竹? 就不能体谅一下我们? 好好的 就看到论坛上 一个指着自己骂的帖子 而且事情 事实并不是这样? 如果是你你能接受? 刚确实 说话过激点 这个帖子 是专门来谈论到底是谁的错! 至于http: ...
你说你公道,他说他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你们自己才知道 事实如何是你们的事,作为小纯情,他阐述他所知的事实,他发了一个帖子,就是如此 作为你自己,你也可以发一个你所认为的帖子 不可能因为你们两的帖子互有矛盾而锁谁的帖子,水不平则溢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蜡人    时间: 2006-7-21 13:37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36 发表 哟 都叫上劲了啊.... 怪不得 都是一伙的啊.. 我一个 寡不敌众啊! 原来我校斑竹 也就这个水平啊!
你这样的回复等于把你自己陷入一个完全不利的地步 是一种很不聪明的做法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蜡人    时间: 2006-7-21 13:40
我不认识什么纯情小鸭子 论坛上也没有这个ID
作者: 带三个表    时间: 2006-7-21 13:41
原帖由 蜡人 于 2006-7-21 13:37 发表 你这样的回复等于把你自己陷入一个完全不利的地步 是一种很不聪明的做法
别人爱嘛~~
作者: 恐龙哥哥    时间: 2006-7-21 13:41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36 发表 哟 都叫上劲了啊.... 怪不得 都是一伙的啊.. 我一个 寡不敌众啊! 原来我校斑竹 也就这个水平啊!
你要这么看是你的看法,如果你认为我偏袒小纯情的话你自可以去意见区投诉我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3: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awaii    时间: 2006-7-21 13:49
论坛不是法院,版主不是法官,我们没有为了解决水友个人之间的矛盾调查取证的义务 如果哪位水友说别人的帖子不实,或攻击什么的,请拿出一点明了的证据,不然只要不是违反论坛,明显的反动等违规帖子,哪个论坛也不会因哪个水友的一面之辞来删帖子的! 既然想解决问题请保持冷静
作者: 西域的后街    时间: 2006-7-21 13:54
原帖由 kawaii 于 2006-7-21 13:49 发表 论坛不是法院,版主不是法官,我们没有为了解决水友个人之间的矛盾调查取证的义务 如果哪位水友说别人的帖子不实,或攻击什么的,请拿出一点明了的证据,不然只要不是违反论坛,明显的反动等违规帖子,哪个论坛也不会因哪个水友的一面之辞来删帖子的!
这句话,顶之
作者: 耗子BABY    时间: 2006-7-21 14:09
听我说! 都给我少说两句!! 再没有调查清楚之间,谁也不要再说些什么了!
作者: Shep.Eu    时间: 2006-7-21 14: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无敌小纯情    时间: 2006-7-22 00:33
不想对这帖子发表任何评论,老贴里面聊天记录已经很清楚。。大家自己去看 谢谢
作者: 梦者行歌    时间: 2006-7-22 19:10
原帖由 国产货 于 2006-7-21 12:53 发表 打一架算了..

作者: 3721雨森林    时间: 2006-7-22 19:12
原帖由 梦者行歌 于 2006-7-22 19:10 发表

作者: 马里奥    时间: 2006-7-24 13:00
强烈建议发出事情始末,但是不要加自己的情绪,把事实公开,明明白白的公开。 大家一看,什么都了解了。自然就有了你的公道。 即使象你这样一直见人就骂,说话冲,谁也不会帮你,那么你的辩解只会招大家的攻击
作者: 恩?    时间: 2006-7-27 17:42
-。- 这贴好啊。 楼主,私事私下解决。 在这里把人得罪光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作者: 恋人S.H.E    时间: 2006-7-27 18:16
越解释就越不清楚了 这不是明智之举的说
作者: laihwan1110    时间: 2006-7-28 05:14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1:06 发表 我鄙视那些 开口脏话的人! 那个直接骂我妈的人? 你确实牛逼 1我没有说任何一个脏字 2我对事不对人 我的回帖没有说是针对"LZ"或"楼主"等字眼  SO你要是没有做那样的事情 自然说不到你头上  我针对的那个帖子中楼主说的那样的猥琐行为... 你只要问心无愧.觉得自己是有理的,自然可以当我是在放屁. [ 本帖最后由 laihwan1110 于 2006-7-28 05:23 编辑 ]
作者: laihwan1110    时间: 2006-7-28 05:21
原帖由 恐龙哥哥 于 2006-7-21 13:34 发表 你说你公道,他说他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你们自己才知道 事实如何是你们的事,作为小纯情,他阐述他所知的事实,他发了一个帖子,就是如此 作为你自己,你也可以发一个你所认为的帖子 不可能因为你们两的帖 ...
原帖由 蜡人 于 2006-7-21 13:37 发表 你这样的回复等于把你自己陷入一个完全不利的地步 是一种很不聪明的做法
感谢恐龙哥哥和蜡人二位同志在我及不冷静的情况下说出了我失控中无法组织起来的语言和想法:Q
作者: 【烟灰♂传说】    时间: 2006-7-28 06:50
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47 发表 总之不多余解释了... 事实自在人心 有些事 过于解释 也没意思! 你们大家 在上面也看到 我跟他的争论了! 他那边 确实做事 欠脱!
我回复一下,你就是一白痴! 本来好好说理兴不定有人帮你说几句好话 你现在是理也摆不明,事也说不清 还把一干观众都得罪了。 从心理角度上来说,你已经失势 另外KAWAII说得好,论坛不是法院,还真用斑竹帮你调查什么啊 你应该自己把一条条的摆在上面让大伙看 一一对质 其实这种嘴巴上说的,你爱怎么扯怎么扯,永远说不清! 俺不认识什么小纯情,和几个斑竹也都认识这是实话, 我就觉得人家不管是表面还是里面,这RP和你咋就有这样大的区别呢? 莫非真是我老眼昏花了啊? 就算要做婊子,也要做一个说靠你老母决不靠你姐,一是一二是二的婊子。 别怪我在这里开骂了,看了这多你的贴,感觉就扯上我了。 知道我是谁不? 恐龙下了下一任再下了,再下一任也下了再下几任,就轮到我 我就是湖工论坛未来坛主,很遥远。 你好歹也是我的未来子民,你给我长个脸行不? 别给脸不要脸啊!我的哥哟。 那个什么狗,也本不是你的,说穿了你无非看到这狗值钱,好玩才想自己拿着 对不? 现在你去看看法律书一下,是不是法律规定了拣到东西一定要给失主? 我的哥哟,你继续读哇哈哈,湖工商贸学院法律系欢迎您。 联系电话:110119112 [ 本帖最后由 【烟灰♂传说】 于 2006-7-28 06:52 编辑 ]
作者: 【烟灰♂传说】    时间: 2006-7-28 06:53
原帖由 梦者行歌 于 2006-7-22 19:10 发表
我想去看~
作者: hgsky    时间: 2006-7-28 13:27
标题: LZ不会做人

作者: 地狱玫瑰    时间: 2006-7-28 21:10
嘿嘿 真好玩
作者: 【烟灰♂传说】    时间: 2006-8-3 18:12
原帖由 恐龙哥哥 于 2006-7-21 13:22 发表 现在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你在这里穷凶极恶的乱咬乱攀 奉劝一句,有矛盾,私下解决,不要在这里输了风度还丢人
这人今天又喷我了。 各位,我真是不好说什么。 我在他的贴里写了一 个出租 的房子的几句话而已,他就开骂 我真是服了。 你真是有种,我也不说什么。
作者: 西域的后街    时间: 2006-8-3 21:03
揪住不放? LZ这样做很的对自己没什么好处
作者: 心絮纷飞    时间: 2006-8-6 14:47
糊涂中```````````




欢迎光临 湖工大校园社区 (https://myhugong.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