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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ep.Eu 于 2006-7-21 13:47 发表
总之不多余解释了... 事实自在人心
有些事 过于解释 也没意思!
你们大家 在上面也看到 我跟他的争论了!
他那边 确实做事 欠脱!
我回复一下,你就是一白痴!
本来好好说理兴不定有人帮你说几句好话
你现在是理也摆不明,事也说不清
还把一干观众都得罪了。
从心理角度上来说,你已经失势
另外KAWAII说得好,论坛不是法院,还真用斑竹帮你调查什么啊
你应该自己把一条条的摆在上面让大伙看
一一对质
其实这种嘴巴上说的,你爱怎么扯怎么扯,永远说不清!
俺不认识什么小纯情,和几个斑竹也都认识这是实话,
我就觉得人家不管是表面还是里面,这RP和你咋就有这样大的区别呢?
莫非真是我老眼昏花了啊?
就算要做婊子,也要做一个说靠你老母决不靠你姐,一是一二是二的婊子。
别怪我在这里开骂了,看了这多你的贴,感觉就扯上我了。
知道我是谁不?
恐龙下了下一任再下了,再下一任也下了再下几任,就轮到我
我就是湖工论坛未来坛主,很遥远。
你好歹也是我的未来子民,你给我长个脸行不?
别给脸不要脸啊!我的哥哟。
那个什么狗,也本不是你的,说穿了你无非看到这狗值钱,好玩才想自己拿着
对不?
现在你去看看法律书一下,是不是法律规定了拣到东西一定要给失主?
我的哥哟,你继续读哇哈哈,湖工商贸学院法律系欢迎您。
联系电话:110119112
[ 本帖最后由 【烟灰♂传说】 于 2006-7-28 06:5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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