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6时13分,湖北工业大学东区食堂,正是学生排队就餐高峰期。武汉市公安局110接警台突然接到一匿名男子报警,称自己在湖北工业大学东区食堂安放了炸弹。
接警后,警方会同校方迅速疏散进餐学生和食堂工作人员。同时,民警通过调看进餐时段监控录像,发现一名刚才打赤膊进入食堂的男子,曾拨打手机,形迹十分可疑,随即组织警力以东区食堂为中心,在校内开展搜索。
当晚6时38分,民警在学校科技楼旁将该嫌疑人夏某查获。经查,该男子在该校北门摆烧烤摊,浠水人,今年33岁,现住洪山区通慧桥。该男子有犯罪前科,1994年,16岁的他曾因纵火罪被判刑。
当时,警方发现,夏某随身携带的手机所用卡号,虽与报警手机号码不符,但其对进出食堂的行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当晚10时许,经对其妻询问,确认涉案手机号码系夏某所有。
打赤膊进食堂遭拒
7日凌晨1时许,夏某承认是自己报的假警,并交代作案原因。武汉天气日渐燥热,案发当天他打着赤膊进食堂吃饭。食堂工作人员以衣衫不整为由,将其拦回。
夏某一时火冒三丈,顿生报复心理,遂拨打110报警,谎称在食堂安放了炸弹。民警还找到了其作案后丢弃的手机卡,与涉案手机卡号完全一致。
昨晚,湖北工业大学后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公共场所都有明文规定,衣衫不整者不得入内。如果有人打赤膊、穿拖鞋进入食堂,食堂工作人员禁止其入内,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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