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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枫叶文学区』的斑竹:梦者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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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2-6 1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罪证1: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71595&fpage=1 请问精在何处?华在何处? 文采平平,象流水账一样,要是给高中的老师打个分,你们说会给多少分?我敢肯定不会高于40....但是在这,却有55分以上(满分60) 罪证2: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71514&fpage=1 这也加分?一看就知道是转的,而且他在后面也注明知道是转的,这个加分过于牵强! 记得前段时间过于有的斑竹给自己加分的问题闹得轰轰烈烈,最后在大家的公愤下渐渐熄火,但是最近发现 梦者行歌 换汤不换药的行为,本人感到寒心.... 记得前段时间 梦者行歌 过于武断,滥用权利把有的人的帖子删了是引起过异议的,最后以道歉收场,这不是揭人家的短,意在表明:刚当上斑竹,手上有权利了,感觉怪怪的,总做点什么,却又无从下手,第1个手笔就引来争议,可谓惨矣,但是他有足够的时间去适应当斑竹的感觉,也应该尝到了做为一个斑竹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最近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 我知道你们会用举贤不避亲这句话来压我,我想说的是,这句话很老了... 本来枫叶文学区不是个水区,每个发的帖子都要保证质量,每个回帖也要保证质量,但是他总是在这聊些无聊的内容,本来做为一个斑竹是要引导大家聊点积极.与主题有关的内容,引起大家的共鸣,但是他却与这个意识越走越远....举例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69689&fpage=1有灌水嫌疑!还有,没事有事去把别人的帖子编译一下很好玩?怕人家不知道你有这个功能?想出名?我无从得知,但是我知道的是,这样做是对楼主的不尊重(有问题需要编译除外)! 如果你们有人说我是无理取闹,那么,你们可以锁帖.删贴.我没意见,我当没见过.... [ Last edited by ? on 2005-12-6 at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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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5-12-6 20:03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楼主还会用别的马甲来帮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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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5-12-6 20:1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明 at 2005-12-6 20:03: 估计楼主还会用别的马甲来帮腔
你错了,我送你一句话:不要总以为自己是对的! 过于自信总是让人很讨厌,杨修就是个例子,你在论坛是有些贡献,也很有名堂,但是别过于自信,你以为你能猜透我的心思???你太看高自己了!!! 我发这贴的目的不是为了告翻 梦者行歌 ,我也知道以论坛的形势是告不翻的,只是想说说自己的意见,希望他能够提高自己的能力,就象你投诉 执迷不悔 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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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12-6 20:4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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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12-6 21:03 | 只看该作者
两个帖子本人已经看过 加分的帖子,恐龙虽然是本论坛的版主,但是及时的解决了水友发出的问题,虽是份内,但加分鼓励似乎没有过错,现在在哪多劳者都也能得到奖励的!但该贴似乎不该出现在文学区! 加精的帖子,影子也虽是版主,在自己的版面发帖,转贴是义务,但上面的意见我想同样适用于他,也实用于任何一个版主.... 但就帖子本身,若以我的标准,加精似乎过了,加分是可以的....但是具体在实际,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我们决定尊重所在版面版主的意见和做事的基准,一个版走向什么全靠版主的引导,所以我们充分尊重版主的自主性和决定! 本人觉得本次对文学版主梦歌的投诉不该被受理,除非他有其他违规行为! [ Last edited by kawaii on 2005-12-6 at 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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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12-6 21:0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决定~~举手~~举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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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5-12-6 21:27 | 只看该作者
1。恐龙加分一事我想请楼主看下这帖影子加分的理由http://www.myhugong.com/newbbs/viewthread.php?tid=69692&fpage=1 其实我们这样做也就是鼓励。 2。编辑帖子斑竹的职责,没改动楼主的内容,留名非我所愿 3。精华帖在一段时间内比较好的帖子里选,有象你说的那样惊天动地的帖子立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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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5-12-6 21:29 | 只看该作者
对kawaii的解答我有满意的地方和不满意的地方... 满意的地方:没有以 举贤不避亲 这句话当做挡箭牌了,以前的缺点改正了,值得表扬... 不满意的地方: 第1个帖子:及时解答了问题了就加分?这个答案显得有点苍白无力,我不敢说另有原因,但是我敢说,绝对有感情因素..... 第2个帖子:这样的流水帐的帖子也加精华,暂且不说加精华,当加分处理,这能够加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斑竹有决定引导象到那个方向....我也这样觉得,但是他引的是什么方向?枫叶文学区有理由引向水区发展?我觉得是时间把枫叶文学区和堕落街合并了.... 附:这个红色的字决定了你们出发的方向和落脚的地点,你觉得这个帖子还有讨论的意思吗? 附:前段时间看了一个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写的 宋慈接的一个案子,有2个人来衙门告状,A说3乘以7等于21,B说3乘以7等于28,2个人争论不休,结果呢?宋慈把那个说那个说3乘以7等于21的人拖出去大打30大板,旁边的人不懂,他就和那个被打的人说,人家都3.7等于28了,你还跟人家争什么??? 我觉得宋慈做的非常的有道理,所以我不打算在争了,新的挡箭牌就是,这个也一般的水民最无法阻挡的,包括我.... 我相信你们会在后面说好多好多道理来维护你们的系统,本人也表示理解... 就这样吧! [ Last edited by ? on 2005-12-6 at 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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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5-12-6 21:3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敢说另有原因,但是我敢说,绝对有感情因素.....
你也会说举贤不避亲,你怎么又说绝对有感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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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5-12-6 21:4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梦者行歌 at 2005-12-6 21:38: 你也会说举贤不避亲,你怎么又说绝对有感情因素?
本人对你的理解能力非常的同情,以这样的理解能力当上文学区的斑竹非常的心寒, 如果不懂请多读几遍,不要草草的做结论,OK? PS:如果你没有绝对的反驳证词,请不要在这个帖子里灌水,OK?本人的帖子讨厌有人灌水(而且有可能是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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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5-12-6 21:43 | 只看该作者
似乎我们加分所引导的方向就是鼓励大家多发自己原创的帖子和营造一种比较和睦胡助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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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5-12-6 21:4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 at 2005-12-6 21:42: 本人对你的理解能力非常的同情,以这样的理解能力当上文学区的斑竹非常的心寒, 如果不懂请多读几遍,不要草草的做结论,OK? PS:如果你没有绝对的反驳证词,请不要在这个帖子里灌水,OK?本人的帖子讨厌有 ...
这词严重了。 我理解你说举贤不避亲的用意,我只是转换了一个角度来说。 对不起 我不知道你脑筋转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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